公告日期:2020-03-17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旗下金信价值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金信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信价值精选混合”)的《基金合同》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对《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金信价值精选混合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于公告之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金信价值精选混合的《招募说明书》,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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