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8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完成,修订后的《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自 2023 年 3 月 17 日起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 2023 年 3 月 14 日披露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
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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