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4
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1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9 月 2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5,581,916.1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原则上实现对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
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有限度的调整个股,力争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
投资收益,分享中国医药产业长期增长所带来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为标的指数,在有效复制标的指数、
控制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跟踪误差的基础上,结合“自下而上”
的选股方式对投资组合进行积极的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
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资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成份股和备选
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90%+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
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成立,后经《关
于准予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292 号)变更注册,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银华中证
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选任新基金托管人及修改基金法律文件的议案》,修
订后的《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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