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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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双利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 2017 年 11 月 10 日-2017 年 12 月 8 日
重要提示
1、 圆信永丰双利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 1295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
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圆信永丰双利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基金份额将自 2017 年 11 月 10 日-2017 年 12 月 8 日(具体办理业务时
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分别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电子直销及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
公开发售(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
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如果投资者
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销售网
点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7、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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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申请一
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9、投资者在当日( 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 T 2 日后
(包括 T 2 日)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受理申请并不表示
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
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认购申请提交的销售网点查
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投资者应及时查询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
认结果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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