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相
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5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0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6年11月22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8671),原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分设A类、B类、C类三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和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A类基金份额在场内申购和赎回,B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相互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详情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管理费、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B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B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将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和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一百份B类或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基金份额的上市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B类、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7.C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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