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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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
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对本公司管理的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作相应修改,前述修改已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上述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述修改已履行了规定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生效,其中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中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
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本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嘉合
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条款修改对照表》。本公司将在网站上
公布经修改后的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
新后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aoam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
服务电话 400-060-3299(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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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2、《<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条款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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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基金合同》章节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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