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02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于 2020 年 11 月 1 日触发了《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两亿元),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简称: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A
C 类基金份额简称: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C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084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085
基金类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1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