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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31 08:28:47 股吧网页版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八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31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第八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
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乐丰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50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08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江乐丰
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11 月 0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11 月 04 日
注: 1、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基金的第八个开放期为 2019 年 11 月 4 日(含该日)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含该日)。在开放期内,
投资者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自 2019 年 11 月 9 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九个封闭期。在封闭
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
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
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
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 以此类推。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
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次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八个封闭期为 2019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本基金第八个开放期为 2019 年 11 月 4 日
起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开放日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
开放期的具体办理时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自 2019 年 11 月 9 日本基金进入第九个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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