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代销机构的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5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代销机构的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6月15日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7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代销机构的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下同)业务限额。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070
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158
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828
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6135
长江乐睿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8050
二、业务限制设置
1、自2024年6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任一适用基金的申购业务,如单
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单笔申购金额超过100元(不含100元),本公司有权对该笔申
请予以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多笔申购金额累计超过100元(不含100
元),本公司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对逐笔累加至不超过100元限额的申请予以确认成
功,其余申请有权予以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申请,仅有确认成功或确认失败两种处理方
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在设置上述业务限制期间,上述适用基金的赎回业务将正常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业务限制,届时详见相关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调整申购业务限额只适用于代销机构,不涉及本公司直销渠道。
2、投资者欲了解关于上述适用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1-166-8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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