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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07 07:47:14 股吧网页版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7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0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乐丰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507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08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公告依据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04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1.0860

截止收益分 币元)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33,921,418.37

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第 1 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07 日

除息日 -(场内) 2023 年 12 月 07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红利将以 2023 年 12 月 7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直接计
入其基金账户,2023 年 12 月 11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 企业所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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