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13
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6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95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30日正式生效。2017年8月16日,本基金在原基金份额基础之上对基金份额进行分类,原有基金份额归为C类份额,同时增设A类份额。场内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暂不进行开通。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权证、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渤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3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2
八、基金份额的封闭期与开放期......33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4
十、基金的投资......45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51
十二、基金的业绩......55
十三、基金的财产......57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58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62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5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68
十九、风险揭示......74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7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9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6
二十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22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25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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