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7
农银汇理永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
告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1重要提示
农银汇理永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第 1001 号《关于准予农银汇理永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农银汇理永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 00486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农银汇理永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汇理永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基金合同》。鉴于农银汇理永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1 月 25[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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