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8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货币市场
基金(A 类和 B 类份额)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平安银行自 2018
年 5 月 9 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份额代
码:005056;B 类份额代码:00505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 2018 年 5 月 9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东方红货币市场基
金(A 类和 B 类份额)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平安
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平安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平安
银行的规定。
2、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
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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