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A 类和 B 类份额)增加部
分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嘉实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和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
的销售代理协议,以上机构自 2017 年 11 月 28 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 A 类份额代码: 005056; B 类份额代码: 00505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 2017 年 11 月 28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机构办理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A 类和 B 类份额)的
开户、申购、赎回业务。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建设银行、诺亚正行、嘉实财富和众禄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 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站: www.harvestwm.cn
( 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 5)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三、重要提示
1、建设银行、诺亚正行、嘉实财富和众禄基金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
建设银行、诺亚正行、嘉实财富和众禄基金的规定。
2、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
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前请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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