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A类
和B类份额)增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光大银行自2017年11月1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B类份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17年11月1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办理以下基金
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A类) 东方红货币A005056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B类)东方红货币B005057
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光大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光大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光大银行的规定。
2、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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