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31
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
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
年7月18日证监许可【2017】1259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6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
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现金、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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