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6
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
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7年
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
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94号)注册
并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基金。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
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1日生效。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
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货币
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其中不
低于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健康科学主题相关的证券;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
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收益/风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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