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1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管理的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或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生效,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
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鉴于基金运作后投资策略、基金业绩体现出的实际风险收益特征及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3年 10 月 23 日起变更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的
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现将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30%”,变更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二、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沪深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流动性高,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具广泛市场代表性,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基于本基金的特征,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修订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由中证800指数样本股中的医药卫生行业股票组成,旨在反映该行业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中证全债指数具广泛市场代表性,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基于本基金的特征,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