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8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 年 3 月 27 日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17 年 6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扬景兴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939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
3、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
人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
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
风险等等。
4、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5、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
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
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
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6、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
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
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
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7、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9、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0、本基金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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