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智能 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简称:银华智能汽车量化股票发起式 A
C 类基金份额简称:银华智能汽车量化股票发起式 C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033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03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9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20 年 9 月 15 日。若
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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