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8-11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11

  1
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6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7]1061 号文注册。
2、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为准。
7、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
登记为准。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
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等报刊的《南方兴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nffund.com)。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
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