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6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渤海汇金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
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本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本基金基
金合同具体修订详见附件《<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修订对照表》,托管协议涉及基金合同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2、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3、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的内容,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
作相应调整。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s://www.bhhjam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
服务电话(400-651-5988,400-651-1717)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加粗字体为新增或修改的内容)
章节 原《基金合同》原文 《基金合同》变动
第
一
部
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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