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9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 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
式组织召开了投票期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6 月 6 日的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由于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 1/2(含 1/2),未达到法定的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
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详情请阅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发布的《渤海汇
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的,本公司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
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2 年 5 月 6 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该日持有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投票。
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 17:00 止(以
本公告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纸质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或以基金
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 谭如雁
联系电话:400-651-1717
传真: 022-23861510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4、电话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电话投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客服热线。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终止渤海汇金量化汇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2 年 5 月 6 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即该日
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下载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
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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