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6
关于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费率及修改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相应修改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11 月 28 日起,降低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1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及修改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同时,更新了《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本公司注册地址及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信息。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费率的方案
自 2020 年 11 月 28 日起,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由 0.40%/年调整为 0.30%/年。
二、修改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根据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对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了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和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中与侧袋机制相关的条款,相关《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已做同步修改。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降低管理费费率及修改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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