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1
长江优享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7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长江优享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90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做出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受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影响而产生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的策略风险、特有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长期平均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