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500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26 日(注: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
由定期开放基金正式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述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转型后日期。)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情形,但未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无论是否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如果不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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