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0
关于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 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1年4月 12 日,并 将于2021年4月13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500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2月26日(注:景顺 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于2020年12月26日由定期开放基金正式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述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转型后日期。)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 万元情 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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