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8
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 400-700-5566(免长话费)
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
重要提示
1、 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已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
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为本公司。
4、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止。
6、 本基金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额度(不含募集期利
息,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设定基金募集上限为 12 亿人民币,募集期内超
过募集目标上限时采取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认。
在募集期内的任何一日(包括首日),若预计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
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
超过 12 亿元,则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
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在募集期内的任何一日(包括首日),若预计次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
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
超过 1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可于次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并自
公告次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若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利息)未超过募集上限,则对
所有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包括
利息)超过募集上限,则对最后一个发售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
认,而对最后一个发售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长信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I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
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 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
公司的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