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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25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旗下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起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优惠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如无特殊情况,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自动适用本优惠方案,如有不适用此活动的基金,我们将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方案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渠道申购非货币公募基金实行前端申购费(如有)1 折优惠(固定费率及基金合同有规定最低申购费率的基金除外)。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渠道使用鹏扬现金通利货币市场基金 B(基金代码
004984)转换入其他前端收费基金的,计算补差费时,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享受0 折优惠。标准转换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标准费率。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以转账汇款方式申购非货币公募基金实行前端申购费(如有)0.1 折优惠(固定费率及基金合同有规定最低申购费率的基金除外)。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申购非货币公募基金实行前端申购费(如有)4 折优惠(固定费率及基金合同有规定最低申购费率的基金除外)。

四、费率优惠的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直销渠道的投资者。

2、本公司可对活动时间、参与活动基金范围和费率优惠等内容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请: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pyamc.com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68-66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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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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