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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2 09:02:27 股吧网页版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2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

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个人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丰富货币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理财功能,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 02 日起对直销网上交易个人

客户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业务说明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又称“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赎回,投资者同意将快速赎回的份额过户给垫资方,并由垫资方向投资者实时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份额过户确认后本公司发起正常赎回,赎回款用于归还垫资方的已垫付款项。垫资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二、开通时间

自 2019 年 11 月 02 日起,个人投资者开通快速赎回业务为每个自然日 4:00—22:00(包

括节假日,但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开通时间。三、适用范围

快速赎回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公司旗下的鹏扬现金通利货币市场基金 A(基金代码:

004983),如未来本公司发行其他货币基金并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快速赎回业务目前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借记卡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方式的个人投资者。本公司后续若上线支持快速赎回业务的其他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渠道,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届时不再另行公告。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四、业务规则

1、 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需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签订《货币基金快赎业务合作协议(投资者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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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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