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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04 08:32:47 股吧网页版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扬现金通利货币市场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04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扬现金通利货币市场基
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鹏扬现金通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7 月 12 日证监许可
[2017]1208 号《 关于准予鹏扬现金通利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 注册募集,已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
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根据初步统计,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
已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规定的开放式基金
合同生效条件。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鹏扬现金通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及《 鹏
扬现金通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相关
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 2017 年 8 月 4 日止。即本基金 2017
年 8 月 4 日当日交易时间内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 2017 年 8 月 7 日(含当日)起不再
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7 月 21 日
《 中国证券报》 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py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968-66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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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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