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0
关于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B 类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证监许可
【2018】 1855 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0 月
11 日起本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本基金
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 B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 B 类及 C 类三类基金份额,将分
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04981(现有份额类别)、 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06695(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B 类
基金份额代码为: 007912(新增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
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新增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费率如下所示:
1、申购费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B 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费用在投资者赎回 B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份额持有时间 B 类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0%
7 日(含)以上 0
(注: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申请确认日(含)起至赎回申
请确认日(不含)止)
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按前一日 B 类基金份额资
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目前,投资人仅限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请遵循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
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6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忠
联系人:范亮
客服电话: 96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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