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1-18 07:46:33 股吧网页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8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8日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

署的销售协议,国金证券将自2023年1月19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从2023年1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国金证券办理部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国金证券的相关规定。适

用基金为:

代码 基金名称

005248 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8184 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2200 新华鑫科技3个月滚动持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981 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

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国金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

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以上基

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以上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国金证券的公

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

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

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国金证券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国金证券的规定。

4、申购日期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