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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15 14:42:13 股吧网页版
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15

  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7 月 5 日证监许可[2017]1134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或“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注册登记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至 2017 年 9 月 7 日,通过长城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设在深圳、北京、
上海的直销机构,以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手
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
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 0.01 元,追加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 0.01
元;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 500 万元,追加认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
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
在 2017 年 8 月 1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cc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
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0、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
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在本基金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
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1、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咨询购买事宜。
12、本基金募集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
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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