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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12
南方基金关于与邮储银行合作在邮储银行
开通南方天天宝基金 T 0 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邮储银行”)合作自 2020 年 3 月 12 日起推出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
(以下简称“南方天天宝 A”或“货币基金”)的 T 0 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
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邮储银行签署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益
宝”产品协议书》(以下简称“《产品协议书》”)的约定,本公司与邮储银行合作
共同为投资者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增值服务, 具体规则详见邮储银行《产品协议书》。
该服务非法定义务,快速赎回有条件,依约可暂停。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南方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 (基金代码:
004970),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邮储银行的规定,在邮储
银行指定平台开立交易账户并投资南方天天宝 A 的个人投资者。
如未来本公司和邮储银行协商一致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适用范围的, 届时将
由本公司或邮储银行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需与邮储银行签署《产品协议书》。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
以《产品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
为每个自然日(包括周一至周日)的 0:00- 24:00。本公司与邮储银行有权根据
实际情况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或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并由本公司
或邮储银行另行公告。
3、投资者在邮储银行持有的南方天天宝 A 单个自然日的快速赎回金额不高
于1万元,如有调整本公司或邮储银行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由垫支行实时垫付该笔快速赎
回对应款项后,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该笔
快速赎回款项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归垫支行所有。
四、快速赎回业务服务费
投资者使用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如有调整本公司或邮
储银行将另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邮储银行的有
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和《产品协议书》。
2、本公司可保证垫支款为有资质的商业银行所提供,本项目的垫支行为邮
储银行。如有调整本公司或邮储银行将另行公告。
3、本公告与《产品协议书》不一致的,以投资者实际签署的《产品协议书》
约定的内容为准。
4、本公司和邮储银行可根据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对快速赎回业务申请限额、
业务规则和服务费等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品协议书》的
约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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