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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2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及代码:中银证券安誉债券 A,004956;中银证券安誉债券 C,00495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大会会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投票时间从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截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7421333.86 份,占 2022 年 10 月 20 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485266.83 份
的 70.7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的计票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由本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大会对《关于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7421333.86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28000 元,合计 38000 元,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
二、本次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大会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与决议有关的销售服务费率调整安排
原销售服务费为: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后的销售服务费为: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调整后销售服务费率的执行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次日即 2022 年 11 月 22 日起,本基金
将执行调整后的销售服务费率。
(3)与决议有关的赎回费率调整安排
原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 Y<7天 1.50%
7天≤Y<180天 0.10%
Y≥1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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