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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6 09:35:46 股吧网页版
关于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6

关于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
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
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对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原有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 A 类基金份额。
1、C 类基金份额费率情况

本基金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新增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标准如下:

份额名称 年销售服务费 赎回费率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 N<7 日 1.50%

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 0.40% 7 日≤N<30 日 0.50%

金份额 N≥30 日 0.00%

2、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开始办理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均适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业务规则。

3、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简称 客服电话 官方网站

本公司直销渠道 400-880-8588 www.swsmu.com

天天基金 400-181-8188 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见附件。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
布日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披露;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部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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