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31
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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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的时间: 2020 年 12 月 24 日
报告公告的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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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33 号文)批准,由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
售,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生效。本基金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
定,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7,418,554.98 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828.33 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
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
因此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于同日进入清算程序,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基金开始清算日。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国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 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成立。 其中,基金管理人的
授权代表为薛志宏、赵楠、王实、张崴;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王妍;中审华会计师事
务所会计师为黄庆林、尚国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黎明、陆奇。
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结束日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
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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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国都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都智能制造
基金主代码 0049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9 月 29 日
运作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62,194.60 份
投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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