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3
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2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2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7
五、基金财产保管......7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0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2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4
九、基金收益分配......18
十、信息披露......19
十一、基金费用......20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2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3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23
十五、禁止行为......25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26
十七、违约责任......28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2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29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29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成立时间:1998年4月9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8亿元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文
存续期间:100年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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