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4
关于北信瑞丰尊赢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北信瑞丰尊赢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北信瑞丰尊赢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北信瑞丰尊赢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北信瑞丰尊赢
基金交易代码:0049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0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信瑞丰尊赢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北信瑞丰尊赢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
约定: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登记机构完成开放期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在开放期最后一日(登记机构完成开放期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止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2018年6月1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
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6月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
托管费,亦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销售业务。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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