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4
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
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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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13日证监许可【2017】909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
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
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十个交易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十
个交易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
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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