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9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hanganfunds.com)发布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鑫垚主
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
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48 号文注册募集,成立于 2017 年 8 月 9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协
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为“长安泓沣
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的有关事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4 月 8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7 日 17:00 点止。投
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具体见下
文四、不同参会人所需寄送的材料)于 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 5 月 7 日 17:00 点期间(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指定地址。
(三)表决票及相关文件的送达/寄达地址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通过专人
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16 楼(201204)
联系人:王婧一
联系电话:021-2032 973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2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
案》”),详见附件 1。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请参见附件 4:《关于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
关事项的说明》。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11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