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9
关于旗下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认购、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销售协议并协商一致,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907,C类:004908)将于2017年7月31日起在平安证券开通认购、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投资(包含定期定额投资)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平安证券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证券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购、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站:http://stock.pingan.com/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688
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平安证券办理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参与平安证券的相关优惠活动予以说明。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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