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6 11:21:36 股吧网页版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6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营业场所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定名称变更日期 -

变更前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 -
变更后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 -

住所变更日期 2022-04-14

变更前基金管理人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
层、22层

变更后基金管理人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0层、21
层、22层、25层03、04单元

注:2022 年 4 月 14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同意(银保监复〔2022〕
258 号)公司营业场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
22 层”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25 层 03、04 单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0-7999

基金管理人网址:fund.piccamc.com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