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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19 09:33:56 股吧网页版
财通资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19

  

财通资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财通资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7年6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7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管理人运用流动性管理工具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4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40%的除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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