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1-17 11:12:17 股吧网页版
关于调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官方微信平台认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17

  关于调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官方微信平台认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促进基金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7年11月20日起,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官方微信平台认购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90),认购起点金额调整为100元。

 适用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8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法定代表人:曹均

 电话:010-82295160、010-82290840

 联系人:杨帆

 客服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址:www.postfund.com.cn

 网上直销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

 2、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