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财通资管鑫逸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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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财通资管鑫逸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 2017 年 5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7】74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
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4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40%的除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招募说明书
3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8年 2月 28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招募说明书
4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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