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稳通三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0488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1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8年2月5日
赎回起始日2018年2月5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2月2日。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2月5日起至2018年2月9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申请。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即自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5月9
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
者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办理本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
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人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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