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9
长信稳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长信稳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
重要提示
1、长信稳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的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发起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本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止。
6、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
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3 年后,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
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
公司的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认
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单笔
长信稳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I
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 元。
11、 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合计不少于一千万元, 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其中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
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认购份额
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不能提前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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