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2号)(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3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提示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3 年 8 月 6 日证监基金字[2003]94 号文件“关于同意融通通利
系列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募集设立,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03 年 9月 30 日。
本系列基金包含三个子基金,分别是: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本系列基金各子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均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深证100指数。有关标的指数的具体编制方案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二十六、指数编制方案”,编制方案后续更新及成份股信息详见国证指数网,网址:www.cnindex.com.cn。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融通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24 年 3 月 21 日,其中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
止日均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募集......5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57
九、基金的投资......73
十、基金的业绩......92
十一、基金的财产......9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95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9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0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5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106
十七、侧袋机制......111
十八、风险揭示......113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19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21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3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3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1
二十五、备查文件......142
二十六、指数编制方案......14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系列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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